我院就所需的冷冻治疗仪进行询价采购,现面向社会邀请具有丰富经验、行业口碑良好的单位对本次询价采购进行响应。
一、项目基本概况
1、采购名称: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项目
2、采购方式:医院自主询价采购
3、预算金额:4.5万元(人民币)
最高限价:4.5万元(人民币)
4、需求:
(1)设备用途:用于实体肿瘤或人体组织的冷冻消融或冷冻失活。
(2)触控显示屏显示,全中文界面,主屏幕尺寸应≥17寸,并支持旋转和翻转。
(3)设备噪音需≤65db(A)。
(4)设备需可自动识别压力异常、管路堵塞、消融针异常等故障。
(5)设备需可自定义冷冻时间、复温时间、循环次数等参数,可按设置参数自动执行冷冻-复温循环。
(6)冷冻通道数量需≥2个。
(7)所有通道需可独立控制的试刀、固定、冷冻、复温、停止等功能按键。
(8)冷冻功率需从 5%-100%,每5%一档步进可调。
(9)冷冻媒介需能使用液氮/氮气/二氧化碳。
(10)冷冻工作压力需≤1500psi。
(11)复温媒介或方式需能使用氮气/电加热/二氧化碳/酒精。
(12)复温工作压力需≥300psi。
(13)冷冻消融针(无菌耗材部分)整体长度需≥2米,包含针头、手柄、输送管、接头等部件,各部件互相之间不可拆卸。
(14)冷冻消融针直径需≤1.5mm,手柄至少包含弯型(90°)和直型(180°)两种形状。
(15)冷冻消融针需有效冷冻区:5~30mm区间≥3种规格。
(16)冷冻消融针针杆长度需至少包含≥230mm的针杆长度规格。
(17)冷冻消融针针尖形状需至少包含尖头和圆头(钝头)两种规格
(18)冷冻消融针针头最低温度需≤-170℃。
(19)复温温度:消融针最高复温温度需不低于60℃。
(20)温度监测:消融针针尖靶向区内部自带测温电偶需实时监测肿瘤中心温度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本次响应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获取响应文件:
获取时间:2025年11月21日8:00至12月2日11点
获取地点: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器械科
获取方式:现场领取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2日11点
地点: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
五、响应文件开启
开启时间:2025年12月2日11点
地点: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
六、采购的有关说明:
1、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,若有虚假,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。
2、成交条件: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,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。
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联系人:屠骄 联系电话:024-25407302